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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民办 专科 已关注:1人 关注
上海/上海     类型:综合类     创办时间:1993     主管部:上海市教委     院校人气:127204
院校特色:

省级示范

校训:自尊自强、认真求真
占地面积:225亩
住宿条件:四人间、上铺下桌、上下铺、空调、热水、洗衣机、独卫、阳台、
在校生数:7300

学院简介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非营利公益性的民办大学,创建于1993年,是上海市最早由教育部批准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民办高校之一,是上海市市级特色高职院校和上海市示范性民办高校,2018年成为上海市首个取得非营利性办学许可证的民办高校。学校曾荣获“上海市职业教育先...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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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2023年自主招生录取规则

(一)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校测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折算办法:高中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生命科学、地理、思想政治、历史、信息技术/信息科技)成绩合格的学生,每门折算成绩100分,总分700分;若学生参与考试但未合格,每门折算成绩50分;
2.录取规则:
(1)一般专业录取总分=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艺术类专业录取总分=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校测科目成绩。
(3)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校测科目考试,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有同分,校测科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对于一般专业,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有同分,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文化基础、职业与心智、专业通识基础各个模块的成绩择优录取。
(5)征求志愿录取时,一般专业按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择优录取。如有同分,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文化基础、职业与心智、专业通识基础各个模块的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第一次填报志愿院校组织的相应类别校测(我校编导类专业认可美术类专业测试成绩),按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校测成绩总分择优录取。如有同分,校测科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缺考考生不予录取。
(7)满足线.上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二)对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50分,共计150分。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50分,“不合格”但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合格”计45分(补考时间为2月28日),“不合格”且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仍“不合格”或未参加补考计25分。
2.录取规则:
(1)一般专业录取总分=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
(2) 艺术类专业录取总分=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校测科目成绩。
(3)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校测科目考试,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有同分,校测科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 对于一般专业,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有同分,依次比较素质技能测试中的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征求志愿录取时,一般专业按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如有同分,依次比较素质技能测试中的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第一次填报志愿院校组织的相应类别校测(我校编导类专业认可美术类专业测试成绩),按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校测成绩总分择优录取。如有同分,校测科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缺考考生不予录取。
(7)满足线上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三)高中往届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一般专业录取总分=统一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
2.艺术类专业录取总分=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校测科目成绩;
3.一般专业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有同分,按统一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4.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校测科目考试,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有同分,校测科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征求志愿录取时,一般专业按统一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有同分,按统一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第一次填报志愿院校组织的相应类别校测(我校编导类专业认可美术类专业测试成绩),按校测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缺考考生不予录取。
7.满足线上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四)退役士兵考生的考试录取办法,按照市教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的文件(另发)规定执行。
(五)保送: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且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可保送至我校相应高职专业。具体保送要求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 2020 )3号文件)执行。

最后修改时间: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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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院校地址:上海市上海市虹梅南路6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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