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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1.高职单招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单招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之和)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的原则,统筹安排。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素质总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专业基础考试(或专业能力测试)、语文、数学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2.集中志愿录取缺额时将进行一次志愿征集。
3.通过单独考试招生进入我院的考生,在学院学习期间不得转学;不得跨考试类转专业。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转专业只限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4.投档录取阶段不再接受考生个人申请退档。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入学
(1)由教育部主办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及以上奖项(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应往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招生院校免试录取。
符合免试入学的考生,按照我校官网《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申请免试入学的通知》规定,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向我院提出免试入学申请,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的专业,经我院审核批准后,将免试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2025年3月5日前将免试录取考生报省考试院进行备案。
6.考生最终录取结果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也可通过我院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