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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单招录取工作。
根据考生此次测试所取得的单招成绩,分类别、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优先录取政策上同等优先的学生,遇到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成绩及预录取名单可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