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先登录
如果我们符合您的基本报考要求,您可以点击关注,第一时间获得我院最新招生动态!
咨询
录取率
(一)录取原则
根据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划定我校各专业文化和技能单招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凡已达到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考生,按照梯度志愿录取规则,遵循志愿优先,分专业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总分相同时,依文化素质总成绩、语文、数学、技能选考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录取。考生所填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学校不予录取。由于选考技能不一样,艺术类专业之间、艺术类和非艺术类专业不进行专业调剂。
(二)优惠政策
1.高职单招录取优惠政策,按照《江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实施方案》(赣招委字〔2019〕25号)有关规定执行。
2.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考生参加江西省教育厅组织的各类技能大赛并获奖者,可以免试就读大专,由考生到所就读中职学校进行申请,并由该中职学校上报省教育厅。
(三)录取安排
1.4月5日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2.4月9日前,将录取数据库上传至“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单招管理系统”;4月10-11日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3.4月15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5月份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录取说明
1.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2.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新生入校后,学校可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以及招生章程中对身体条件的具体规定,对高考体检或新生入学复检结论涉及限报的单招考生,进行调整专业以及退学、休学等处理。
3.考生经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高考及录取的资格。
4.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退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