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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八、录取
(一)不符合报名身体条件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学院根据考试情况,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素质成绩较高者,如仍有排名相同情况,优先录取体能测试成绩较高者,此后排名仍相同情兄,报招生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三)各专业录取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分专业进行录取,若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老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业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四)招生录取组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核后,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五)学院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核结果,寄发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