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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六、录取办法
(一)录取
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各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第一专业未录满的情况下录取第二专业考生,其次为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预录取名单”报本校高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查确认后上报山西省招生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二)预录取公示
预录取工作结束后,学院在官方网站(www.sgap.edu.cn)公示预录取结果。正式录取结果以山西省招生考试网公布为准。
(三)录取通知书发放
学院依据山西省招生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下发的单独招生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
注:被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也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系列其他形式的考试和录取。
(四)新生入学
被我院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录取通知书》及新生报到时所需的相关材料到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办理报到入学手续。考生原所在学校提供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纸质档案,须在报到入学时上交学院。
(五)资格复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规定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