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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校。学校坐落在古城西安,现有白鹿原、长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977.05亩,建筑面积34.2万平方米,教职工835名,在校生14000余名。学校创建于1995年,前身为“省长工程”——陕西省职业教育中心,2001年升格为陕西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西...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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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准。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院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院可取消其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总成绩为文化素质笔试与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之和,总分600分,其中文化素质笔试满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满分300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依据不同考生类型(普高生、三校生)划定录取控制线,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考生。
2.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素质笔试的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排列。
3. 各专业计划人数由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根据各专业报名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未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时,则调剂录取到考生专业志愿相同或相近的计划未满额的学科门类,若相同或相近学科门类均已满额,则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