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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职业技术学院

民办 专科 已关注:0人 关注
浙江/绍兴     类型:理工类     创办时间:1999     主管部:浙江省教育厅     院校人气:116441
院校特色:

省级示范

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校训:守正创新
占地面积:512亩
住宿条件:四人间、六人间、空调、热水、独卫、阳台、电扇、宽带网接口,有书架、衣柜和写字台
在校生数:14000余人

学院简介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99年,是浙江省较早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之一,地处历史文化名城绍兴。学校以“守正创新”为校训,秉持“教育为人生奠基,办改变人一生的高等教育”的办学宗旨,以“专业成才,精神成人”为人才培养理念,遵循“品性为根,技术技能为用”的育人方针,立德树...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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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2023年提前招生录取规则

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和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录取新生男女生比例不限。

 录取采用双向互动选择方式进行(具体时间以省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1.确定拟录取与备录取考生名单。

按考生综合成绩总分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分“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在5月初(具体时间以省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服务平台。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拟录取和备录取。

2.同分处理原则。

(1)普高招生考生

如某一专业录取最低分出现同分时,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高中学考折算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录取情况;以上两项成绩均相同时,则按高中学考单科顺序和成绩等级高低确定录取情况,单科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历史、物理、地理、政治、生物、化学。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如某一专业录取最低分出现同分时,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录取情况。

3.确定拟录取与备录取比例

拟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确定;备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4确定。

4.考生选定录取学校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查询本人被我校(专业)录取情况。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我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拟录取和备录取资格随之失效。如有缺额,我校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取顺序递补。备录取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我校(专业),具体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我校(专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当计划已足额完成,或虽未完成但已无备录取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当该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少于或等于原定计划数时,录取人数按实际参考人数的90%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取整),不再设置备录考生。

5.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在我校网站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我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凡已被我校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后续各类招生考试。


最后修改时间:2023.04.18
联系方式

主院校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山阴路5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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