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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加分政策:
按照江苏省高考加分政策执行。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和监督下,由学院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普通类考生考核总成绩=校测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分+政策加分,艺术类考生考核总成绩=校测成绩+美术类省统考分值+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分+政策加分。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分数折算规则:10门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计20分每门,不合格计0分。
1.录取原则
(1)总的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下按照综合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项得分依次排序。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①考试违纪;②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③面试成绩低于120分。
2.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3.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正式公布,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体检要求:
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符合标准,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录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