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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职业大学

公办 专科 已关注:7人 关注
江苏/苏州     类型:理工类     创办时间:1981     主管部:江苏省     院校人气:126655
校训:勤、勇、忠、信
占地面积:1262余亩
住宿条件:四人间、上下铺、空调、热水、洗衣机、独卫、
在校生数:1.5万余名

学院简介

苏州市职业大学是1981年由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市属公办高职院校,是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学校前身为创办于1911年的苏州工业专科学校和1912年的江苏省立第二女子师范学校。学校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秉承“勤、勇、忠、信”校训,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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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2023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和监督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照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分科类从高到低录取。

普通类考生考核总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综合素质评价+政策加分

艺术类考生考核总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政策加分

1.划线原则

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总成绩综合考虑,按普通类和艺术类分别择优录取。

2.录取原则

①总的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的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普通类同分的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语数外三门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顺序依次排序录取;艺术类同分的考生按专业省统考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语数外三门成绩顺序依次排序录取。

②对于所报专业已录满又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相关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服从调剂的考生如无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将不会被调剂到相关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④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或取消考试成绩:

考试作弊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3.政策加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予以加分,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审核公示:

①烈士子女可加20分。

②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20分。

③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5分。

④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10分。

4.学校根据录取原则进行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并上报省考试院审核。

5.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网站上正式公布。


最后修改时间:2023.05.11
联系方式

主院校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石湖校区:致能大道106号国际教育园

干将路校区地址:姑苏区干将西路1122号

潭山校区地址:吴中区光福镇福湖路

吏舍弄校区地址:姑苏区十全街吏舍弄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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