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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2人 关注
天津/天津     类型:理工类     创办时间:1953     主管部:天津市     院校人气:107566
院校特色:

国家骨干

优质高职

省级示范

双高计划(院校)

双高计划(专业)

校训:每天都是代表作
占地面积:800余亩
在校生数:9000余人

学院简介

  天津交通职业教育始于1953年,学院党委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学院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交通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校、教育部信息化试点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建设单位、天津...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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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2023年普通高考录取规则

1.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3.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其次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单科分数,较高者优先(如省级招生录取文件有同分录取规则要求,则执行该相关规定)。对于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

5.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6.对江苏省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录取原则,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含)及以上标准,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

7.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8.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9.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10.我院空中乘务专业拟招收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辽宁省、云南省、河南省、甘肃省、吉林省、山西省的考生,具体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及录取实施办法,详见我院在相关省市招生简章或登陆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11.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和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专业考生须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5.0以上,适合男生报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建议考生身高男生不低于174cm,女生不低于165cm,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5.0以上,用人单位招录男生比例高于女生。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建议考生身高男生不低于170cm;女生不低于160cm。

12.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13.学院专业课程设置外语语种为英语,小语种慎报。

14.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院招生就业处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最后修改时间:202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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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院校地址:天津市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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