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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一)录取分数及排序规则。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为600分,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为180分。
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文化素质科目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理工类:数学、语文、英语。
(二)录取规则。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领导下,学院根据考生报名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院按照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按相关规定做退档处理。
(三)公示拟录取名单。录取后,学院将于4月16日至4月21日,对单招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官网予以公示(网址:https://tlmzy.com/),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我院将录取考生名单上传至“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四)录取确认。考生需于4月22日10时至24日18时,再次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点击“录取信息确认”按钮,选择是否同意录取。未选择同意,视为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考生录取信息确认后的名单为学院最终录取名单。
(五)相关事项。2023年高职单招(含直升专)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我院确认拟录取考生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高职单招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办理退录、换录或补录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