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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退役军人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按考生志愿填报的专业类别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报考人数低于计划数,考生需达到相应的合格标准方可录取。
1. 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我校对口专业就读(考生如需跨专业,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2. 我校按志愿优先的顺序进行录取。首先录取单列的退役军人计划考生,然后再录取普通类计划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考生,当各专业的招生人数未录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填报我校考生。
3.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不需要参加文化考试,认定高中学业成绩(语、数、外三科原始成绩之和,补考成绩不算)作为文化考试成绩。没有学考成绩或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按照往届毕业生的要求进行文化考试,并按往届毕业生类别进行录取。
4. 按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优先原则,根据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参考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应届普通高中考生(有学考成绩)、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无学考成绩)的各专业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如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分别参考100、300人,则各类考生实际招生计划分别为25、75人,保证各类别录取率基本一致。
5. 根据各专业录取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填报文化类专业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在文化专业组中进行调剂录取,填报艺术类专业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只能在所报考的专业组中进行调剂录取。
6. 总成绩相同时,应届普通高中考生(有学考成绩)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无学考成绩)按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依次排列。
7.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低于测试成绩满分的60%),不予录取。
8. 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患有心理疾病、口吃、驼背、肢体残疾、步态异常、嗅觉迟钝、面部疤痕、血管瘤、白癜风等状况的考生不宜报考师范教育类专业。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宜报考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等专业。
师范教育类专业需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后方可申报相应教师资格证,建议退役军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合发展的专业填报。
9. 我校将通过官网(http://www.hnyznc.com)发布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就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就读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