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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根据教育部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体制,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1.单独招生:考生总成绩为所考两门科目成绩的总和。严格按照专业计划录取,专业志愿录取按照“志愿优先,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
2.综合评价招生:考生总成绩为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项成绩之和。严格按照专业计划录取,专业志愿录取按照“志愿优先,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
3. 单独招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专业素质考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中数学、语文单科成绩排序后按照分数自高到低录取;综合评价招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职业适应性测试”、“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序后按照分数自高到低录取。
4.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5.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其它小语种考生须改学英语。
确定预录名单: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名单,由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批准。
公示预录名单:由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6月8日公示结束后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上级要求,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学校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已被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20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