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原则上,拟录取中职考生的文化基础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拟录取考生的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拟录取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考生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
当中职生考生总分相同时,职业技能考核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总分及职业技能考核分数都相同时,则同时录取。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考生总分相同时,同分点考生同时录取。
最后修改时间:2023.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