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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0人 关注
浙江/杭州     类型:其他     创办时间:1993     主管部:浙江省     院校人气:102369
校训:厚德、博爱、勤学、自强
占地面积:177亩
住宿条件:四人间、上铺下桌、空调、热水、洗衣机、独卫、五人间
在校生数:2762人

学院简介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是全国第一批独立设置,也是浙江省唯一一所主要培养残疾人高级技能人才和服务残疾人事业专业人才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主要招收视障、听障、肢体功能障碍、言语障碍学生和有志于为残疾人事业服务的健全学生。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93年创办的浙江省残疾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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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2023年提前招生录取规则

 录取时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1:1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普考招生考生按1:3比例确定“备录取考生”,单独招生考生按1:2比例确定“备录取考生”。学院一轮录取结束后,不足计划根据备录顺序递补。

 同专业考生总分相同时,普高招生考生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分,学考科目总分,学考语文、数学、英语单科分数进行排序;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分,职业技能考试折算成绩进行排序。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各专业实际参加综合测评考生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情况,则按实际参加综合测评考生90%的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小数点四舍五入计算),不递补备录考生。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查询本人录取情况。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状态后方可登录服务平台选择。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学院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当计划已足额完成,或虽未完成但已无备录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

 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录取考生的信息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招生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院将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已被我院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后续各类普通高校招生及单独考试招生。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不影响其正常录取。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最后修改时间:2023.04.21
联系方式

主院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5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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