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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1.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并且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达到条件并符合我院要求的高中毕业生按规定时间完成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2.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综合考试实行全省统考,考试时间为3月4日上午9:00一11:30,由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考试,全省统一评卷。职业技能测试须按规定时间完成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3.符合初审条件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由我院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4.成绩计算
(1)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方法按“高中学业成平 0.5+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0.5=考生成绩”计算,依据成绩择优录取。
(2)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含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内容按《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要求执行。成绩计算按“文化综合考试成绩 0.5+职业技能测试 X0.5=考生成绩”计算,依据成绩择优录取。
(3)符合初审条件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按满分100分算,依据测试成绩录取。
(4)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报读我院对口或相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