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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东方新丝路职业学院

民办 专科 已关注:0人 关注
海南/东方     类型:其他     创办时间:2024     主管部:海南省教育厅主管     院校人气:4207
校训:自强不息 止于至善 学以致用 知行合一
占地面积:400多亩
住宿条件:四人间、上铺下桌、空调、
在校生数:5000多名

学院简介

一、新丝路产业集团I. New Silk Road Industry Group (NSR)新丝路产业集团成立于1989年,是中国成立最早、规模最大、影响最广并始终处于时尚行业领先地位的国际知名时尚品牌机构,选拔并培养了瞿颖、马艳丽、陈娟红、杜鹃、胡兵、于娜、刘雯、李静雯等国际知名模特,打造了首位华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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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2024年普通高考录取规则

第十条 严格执行有关省市(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

第十一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我院的招生对象为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生。

第十三条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我院申请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

第十四条 凡是报考我院的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安排以相同志愿优先满足高分考生所报第一专业为准则。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计划投放省份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录取照顾的政策。

第十五条 对舞蹈类专业录取的基本原则是: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分别达到所在省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分择优录取;具体录取条件以各省市(区)省级高招办向社会和考生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我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复查合格者,予以学籍电子注册,取得学籍。

第十七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国家承认的海南东方新丝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最后修改时间:2024.11.12
联系方式

主院校地址:海南省东方市海南省东方市金月湾旅游度假区滨海大道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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