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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一)根据招生计划与考试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考生。“专业志愿清”原则是指按第一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第一志愿生源不够,则从第二志愿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录满为止。
(三)特殊专业要求:
1.报考体育艺术表演(武术方向)专业的考生应符合下列要求:具备基本的武术基础;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气质形象好;无遗传病史。
2.报考音乐表演、民族表演艺术专业的考生面试内容:A考生自选2首曲目(每首曲目需要给监考老师准备谱子和歌词,微信发给监考教师),面试时由老师抽取一首,进行演唱。B舞蹈考试内容:竖叉,横叉,搬前旁后腿,两分钟以内舞蹈剧目(自备音乐)。
3.报考体育艺术表演(武术方向)、音乐表演和民族表演艺术专业的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方可填报志愿。
以上三个专业面试时间:2023年3月1-6日。面试方式:网上视频方式面试。面试联系人:赵老师:18648321919、姜老师:18504761129。
(四)考生成绩将于2023年3月31日前(二次征集志愿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前)通过网络平台上传至自治区教育考试中心。
(五)考生成绩及学院拟录取名单将于2023年3月24-30日(二次征集志愿时间为2023年4月19-25日)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录取通知书将与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一并发放。
(六)通过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七)考生体检及其它相关录取资格的信息均采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采集的信息。
(八)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全国统一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