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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58年,校名为“天津专区医学院”,大专建制。1961年6月,学校更名为“河北沧州医学专科学校”,隶属河北省卫生厅。1962年,学校由大专改制为中专,更名为“河北省沧州医士学校”。1963年,更名为 “河北省沧州卫生学校”。2001年,经河北省...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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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高职单招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具 体考试安排、成绩查询及录取结果查询详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 站《2025 年河北省高职单招报考须知》及相关消息。
五、录取规则
(1)对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规则择优录取:
①报考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 技能分数择优录取;若按以上方法仍分数相同,则按语文、数学、 专业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②报考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计划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 技能分数择优录取;若按以上方法仍分数相同,则按语文、数学、 专业能力测试、技术技能测试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 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 理。
(3)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执行 2025 年河北省高职单招相 关政策。考生可于 2025 年 2 月 19 日至 2 月 21 日向我校提出免 试录取申请,申请流程及具体要求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公 告。
(4)在集中志愿录取缺额时,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 时间进行一次征集志愿录取。 (5)根据 2025 年河北省高职单招有关通知要求,已被我校 2025 年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 2025 年普通高考和对口 招生考试及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