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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高职单招普通批:
申报我校高职单招普通批的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且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为 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校志愿且有我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第一院校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第二、三、四院校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我校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 愿,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要求。
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 联合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语数英 3 门成绩之和)—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 语文科学考成绩 — 数学科学考成绩 — 英语科学考成绩。即按照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相同, 则比较联合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如联合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同, 则比较文化素质成绩(语、数、英 3 门成绩之和),成绩高者排在前面;如文化素质成绩(语、数、英 3 门成绩之和)相同,则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分高者排在前面;如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数、英 3 门单科成绩,单科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上排序均相同且专业志愿相同时,参考考生其他科目学考成绩,优先级(依次比较)如下:政治-历史-物理-化学- 生物;如再相同则参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
①我校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分档录取。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 则可调剂至其他未录满专业(空中乘务专业除外);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录取的过程中,我校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进行专业计划微调,以满足考生专业志愿要求。
②我校空中乘务专业在录取前由企业进行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备案到广西招生考试院后,依照以上分数排序规则和录取原则进行录取;面试合格的考生录取完后如该专业仍有招生计划, 则参考考生体检表,体检表符合空中乘务专业招生要求的,按照以上分数排序规则和录取原则进行录取。空中乘务专业只录取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退役军人单招批:
申报我校退役军人单招批的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且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为 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学习能力科目总成绩— 语言表达能力科目总成绩—逻辑推理能力科目总成绩。即按照联合测试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相同,则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如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同, 则依次比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推理能力 3 门单科成绩,单科成绩高者排在前面;如 3 门单科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推理能力 3 门科目的各大题成绩,排序时,先比较学习能力科目的第一大题,第二大题……以此类推, 其次到语言表达能力科目各大题、逻辑推理能力科目各大题。以上排序均相同且专业志愿相同时,参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