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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65年的广西劳动大学,先后历经广西农学院热带作物分院(本科)、广西农垦职工大学、广西农工商职业大学等历史阶段。199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广西首批独立改制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秉承“以德立人、以技立业”的校训,发扬“弘毅开拓、勤勉...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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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1.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院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2. 申报我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包括“2+3”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3. 我校按“顺序志愿+平行志愿”的多元化录取模式进行录取,根据专业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检录,直至计划录满为止。我校专业志愿录取时,“专业1”以“志愿优先”的顺序志愿原则录取,“专业2”至“专业10”以“分数优先”的平行志愿原则录取。例如: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后,所有考生先录取“专业1”,在有计划缺额的情况下,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后,则按考生“专业2”至“专业10”录取到有剩余计划的专业,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有缺额且符合相应条件的专业。若考生填报了“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无符合条件的调剂专业,则按退档处理。
4. 高职对口招生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加分项目中的退役士兵、获奖考生。如不符合以上两项加分条件的考生,我校将先对文化基础测试分从高到低排序,再对职业技能测试分从高到低排序,成绩高者排位在前,依次类推。
5. 填报我校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第四志愿的考生录取模式参照我校第一志愿的录取模式进行录取。
6. 符合条件的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中职对口应届、往届及2年级考生均须参加测试,不参加测试或者测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7.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分为直升批(“2+3”直升)、普通批,其中“2+3”直升考生须经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备案时注明“‘2+3’直升”,并由中职学校按要求提供《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否则将视为普通对口中职考生。此类考生在填报直升批(2+3直升)志愿时,只能填报广西职业技术学院1个院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
8. 招生计划将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