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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3人 关注
江苏/南京     类型:医药类     创办时间:1933     主管部:江苏省     院校人气:106115
院校特色:

省级示范

校训:勤、慎、诚、爱
占地面积:500亩
住宿条件:四人间、六人间、上铺下桌、上下铺、空调、热水、洗衣机、独卫、阳台、
在校生数:10000余人

学院简介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医药卫生类普通高等学校,江苏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 具有90年的办学历史,隶属于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学校的主源是1933年创办的国立中央助产学校,历经国立中央高级助产职业学校、华东助产学校、南京第一助产学校、江苏省南京助产学...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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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2023年普通高考录取规则

1.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

3.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临床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中医药类、医学技术类、康复治疗类、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类、健康管理与促进类相关体检要求详见学校招生官网。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助产专业建议女生填报。

4.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5.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6.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7.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录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类分代码进行录取。

8.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9.进档考生以投档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专业(类)”投档的,以实际投档到各专业(类)的考生数予以录取;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的,同一专业组内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考生专业调剂范围仅限在其所进档的“院校”或者“院校专业组”内,且仅对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进行,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别均低于其他有志愿的考生。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学校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作为安排调剂专业志愿的参考。

10.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的录取规则如下:

(1)高考综合改革“3+1+2”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上所有比较均相同的考生原则上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2)高考综合改革“3+3”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上所有比较均相同的考生原则上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3)非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照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文科按照语文投档成绩、理科按照数学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上所有比较均相同的考生原则上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11.学校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日语课程。


最后修改时间:202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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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院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黄山岭路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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