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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三、高职单招录取规则
1、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原则:所有进档考生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职业技能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予以录取;如职业技能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素质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予以录取;如文化素质成绩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予以录取。
3、集中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一次征集志愿。
4、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我院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在2024年2月20日-2月25日向本学院提供免试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毕业证等)。经我院免试考生专家审核组审核认定,并将免试名单在我院官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符合条件的免试考生录取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5、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4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6、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