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先登录
如果我们符合您的基本报考要求,您可以点击关注,第一时间获得我院最新招生动态!
咨询
录取率
三、高职统招录取规则
1、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原则:所有进档考生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予以录取。
3、一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二志愿征集。
4、对享受加分优惠或降分投档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执行。
5、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四、收费标准
1、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校企合作专业学费8500元/年/生。
2、住宿费:住宿费为500元/年/生。
3、根据国家相应政策,我院在籍学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学院奖学金。符合国家相应政策规定条件,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并为贫困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