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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1327人 关注
安徽/合肥     类型:综合类     创办时间:1958     主管部:安徽省教育厅     院校人气:322019
院校特色:

国家示范

优质高职

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

校训:团结、奋发、严谨、求实
占地面积:2011亩
住宿条件:六人间、上铺下桌、空调、热水、独卫、
在校生数:22000

学院简介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是直属于安徽省教育厅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创办于1958年,1960年曾升格为“安徽纺织工学院”,1999年举办高等职业教育,是教育部批准的安徽省首批高职院校之一;2003年,经省政府批准更名为安徽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与合肥学院联合举办“四年一贯制”应...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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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简介

奖助政策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费减、缓、困难补助办法(试行)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切实解决我校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因家庭困难或因临时性突发性灾害造成的意外困难,而无法按时交清学费,生活无法维持的,可申请学费减、缓及困难补助。

二、申请学费减、缓、困难补助的条件。

(一)按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院在校的全日制高职大专生;

(二)无经济来源的孤儿、单亲家庭;

(三)父母双双下岗,难以维持基本的生活费用;

(四)无父母养育,无经济来源或者靠亲友有限资助的;

(五)来自烈士、优抚或者平均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家庭的特困子女;

(六)父母双方有一方身体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另一方的收入无法支付学生学费及学习生活费用的;

(七)父母双方有一方去世,另一方的收入无法支付学生学费或生活费用的;

(八)城市父母领取最低生活保证金家庭的子女;

(九)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学校不给予学费减、缓及困难补助;

(一)由于本人责任造成被盗、火灾等,而产生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者;

(二)平时有高消费行为,抽烟、酗酒、铺张消费者;

(三)在德、智、体诸方面,不求上进者;

(四)受院警告以上处分者;

(五)个人经济困难而又不愿贷款者;

(六)个人经济困难而又不愿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者;

(七)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者;

(八)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者。

四、学费减、缓,困难补助程序。

(一)学生向本人所在系部提出学费减、缓或困难补助申请(系党总支领导签字);

(二)提供乡镇政府一级的,县一级民政部门的家庭经济特困证明;

(三)填写学费减、缓,困难补助审批表;(四)学生处审核批准;

(五)院分管领导批准;(六)困难补助由学生处负责发放。

五、学院资助贫困学生管理中心确定减交学费、困难补助的等级、金额,缓交学费的期限。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学生处、财务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主院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老校区: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68号

新校区地址: 新校区:安徽省合肥市文忠路职教基地(23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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