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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是直属于安徽省教育厅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创办于1958年,1960年曾升格为“安徽纺织工学院”,1999年举办高等职业教育,是教育部批准的安徽省首批高职院校之一;2003年,经省政府批准更名为安徽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与合肥学院联合举办“四年一贯制”应...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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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报考我校分类考试招生考核总成绩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综合分,两者权重比为 4:6,公式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3×0.4+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成绩×0.6。其中,免文化素质测试退役士兵填报非专项计划的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视为考核总成绩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批次进行录取。
2.第一批次为退役士兵计划和革命老区建档立卡专项计划,实行单独录取,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其他类型计划为第
二批次,第一批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第二批次的录取。
3.第二批次考生将依据考核总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类别择优录取。录取时,若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普通高中毕业生依次按照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仍然相同时,参
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职毕业生依次按照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考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技能拔尖人才录取办法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报考我校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经资格审核、考核公示,可予以免试入学。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 10 名)的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免试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文件材料等),于 4 月 10 日-21 日 16:00 前提交至我校招生办公室用于资格审核,具体流程请关注我校招生网。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条件、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间的计划作相应调整。
1.学校预录取:2023 年 5 月 12 日前,在我校招生网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
2.考生录取确认:2023 年 5 月 16 日—17 日,预录取考生登录gkbm.ahzsks.cn,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后即被我校正式录取;未在规定时间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