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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1.学校承认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和所增加分值的有关规定。
2.学校执行河南省教育厅招生录取政策。按照“专业清”的原则,对所有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的顺序、高考成绩分配录取专业。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中职类专业依次按语文·英语(合卷)、数学成绩排序;教育类专业依次按语文(幼师语文)、数学(幼师数学)成绩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做退档处理。
3.外语语种的要求:专业均不限外语语种。新生入校后,所有专业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
4.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