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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1.录取成绩:①普高类考生录取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后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②社会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③中职类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④退役士兵考生录取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2。
2.录取原则:①学校根据各类生源报考情况和考生总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②对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专业,择优录取;③对于总分相同的考生:普高类考生将依次按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后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果总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均相同,则按语、数、英分数进行排序;中职类考生和社会考生依次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退役士兵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拟录取考生名单及考生成绩将在学校网站(http://www.zzvcct.edu.cn/)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学校将在4月30日前将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