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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

民办 专科 已关注:1人 关注
河南/郑州     类型:其他     创办时间:2011     主管部:河南省教育厅     院校人气:136468
校训:厚德博学,日新月异
占地面积:1070余亩
住宿条件:六人间、空调、热水、阳台、
在校生数:11553

学院简介

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创办于1996年,2011年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一所具有独立颁发国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资格、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的民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18年,学校被评为省级特色院校;2019年,学校被教育部发展规划建设中心批准为河南省唯一...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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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2025年对口升学录取规则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对口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工作要求,实施“ 阳光工程”,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条  我校根据对口招生考试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同意专业调剂,可调剂到招生专业大类内的其他专业,若不同意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按平等志愿投档录取时,对于总分相同的考生,中职类专业依次按语文·英语(合卷)数学成绩排序;教育类专业依次按语文(幼师语文)、数学(幼师数学)成绩排序。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征集志愿。

第十一条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赋分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到学生处备案。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各专业教学使用外语语种为英语,录取时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  各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最后修改时间:2025.03.10
联系方式

主院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须水工贸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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